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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1-06-30)  点击量:
 

2011年6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财政同级审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节约能源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0年度财政决算财政同级审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0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积极财税政策,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议决定批准江阴市2010年度财政决算。会议同时指出,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土地出让违约金收缴中存在减免现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强化,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等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履职,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审计意见。会议建议市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严格预算执行,如需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应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按规定加收违约金。要建立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严密防范财政风险。

二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推进绩效预算试点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支出的绩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国资公司监管,健全完善业绩考核办法,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要高度重视财政审计工作。市政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部署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在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实行问责制。要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推动政府合理安排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关于《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监管体系,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注重统筹管理,全面推进社会节能;制订激励政策,大力支持节能项目建设;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圆满完成了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刚性目标任务,并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但也存在节能管理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节能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节能的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重点领域和单位的节能工作有待深化、全社会节能的意识和自觉行动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抓紧修编完善“十二五”各项能源专项规划,并与产业布局、生态建设、循环经济等规划有效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对节能工作的约束指导作用。要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执法主体,落实监管职责,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市、镇、企三级节能管理网络,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二要突出节能重点领域,进一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要继续突出工业节能,强化产业整治,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严禁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投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热电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热电联产集约化发展;扎实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要着力抓好建筑节能,积极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实施,同时有计划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加大车辆更新和节能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要重视农村节能,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项目,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节能激励措施。要认真研究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为企业节能改造提供政策支持,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要加大节能资金的投入力度,鼓励支持民用建筑节能应用及示范推广,加快推进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切实解决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瓶颈问题。要加强对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施绩效评估,发挥节能资金的最大效能。

四要夯实节能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节能监管水平。要加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网络建设,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统计、分析、评价制度,重视节能数据采集、分析研究和应用。要强化节能监察,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依法加大节能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探索建立能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五要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实践。要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社会公众依法节能意识。要将节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培养学生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良好意识,促进家庭节能习惯的养成。要积极搭建节能服务平台,帮助用能单位及时掌握和运用节能政策措施和技术信息,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政府机关要作好表率,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努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节能工作新局面。

会议对我市实施《节约能源法》总体情况表示满意,同时要求市政府于今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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