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平台
官方微信
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1-04-30)  点击量:
 

2011年4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和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社会火灾防控、消防监督执法、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为深化“幸福江阴”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也存在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社会消防责任尚未全面落实,消防设施装备建设相对滞后,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还需加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树立社会化消防理念,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建议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规范运作,健全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镇(街道)消防管理机制,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公司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要尽快批准实施市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消防站点布局,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建设,落实消火栓建设管护责任,推进老街区、老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治理违章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切实加强沿江化工集中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山林等重点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提高建筑消防安全质量。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要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把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普法教育、就业教育等内容,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公安消防机构要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对火灾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要完善消防监管体系,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完善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消防执法效率。要优化“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功能,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火灾技防水平。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中介组织,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

五要完善消防保障体系,增强灭火救援效能。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探索职业化运行模式等合理可行措施,努力缓解消防警力不足和合同制消防队伍不稳定问题。要重视消防人员素质提升,通过培养引进专门人才,重视装备器材建设,加强执勤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要建立消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随经济发展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拓宽消防资金筹措渠道,倡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资助。要加快落实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和人员编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二、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多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一直得到市委政府的重视,学前教育始终坚持了以公办为主、民办辅助的办学体制,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的发展基础良好,全市幼儿园硬件水平、保教水平、安全防护体系等得到了整体优化;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顺利实施;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入园难、入园贵、办园难”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布局不够均衡合理;全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不够到位;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等,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健康良性发展。政府作为学前教育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完善学前教育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切实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作为改善民生、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和推进幸福江阴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和督查,建立切实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推进早教、幼教一体化管理,形成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强化考核,确保学前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目标落实到位。

二要优化布局,均衡配置,从源头上解决“入园难”问题。政府要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突出幼教事业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幼儿入学就近便利原则、办园标准化原则和资源配置合理均衡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要下大力调整、扩建、补齐公办幼儿园资源,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的教育资源余量要尽量留作学前教育发展。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并做到小区开发与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收编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加快推进幼托机构独立建制。乡镇要把中心幼儿园分园(村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多元投入,从制度上解决“入园贵”、“办园难”问题。要建立统一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通过增加对学前教育的保障性投入,逐步降低幼儿家长经费负担,从而较好解决“入园贵”问题。要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以及园舍建设、设备添置等专项建设经费。要从制度上规范公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以任何名目收取其它费用,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办园,吸引企业家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办园,形成多样化办园的格局。

四要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多途径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备幼儿园保教人员,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要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严格实行幼儿教师的资格准入制度,选拔有资质、有专业素养的人到幼教队伍中来,按核定的编制标准逐步有序地提高公办幼儿园公办教师的比例。要改革创新幼教队伍培养和管理模式,尝试将优秀毕业生定向推荐到国内专业院校委托培养,促进幼教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五要完善政策,加强扶持,努力解决民办教育发展难的问题。政府要尽快制定出我市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对公益性、普惠性的幼儿园,政府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减免租金、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形式加以扶持。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六要严格监管,规范整治,努力解决社会上无证办学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力度,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规范整治无证社会办幼托机构。要专门制定0—3岁幼托机构准入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类型早教幼托机构。要加强规划、引导和指导0—3岁幼托机构发展。

 

 
版权所有: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苏ICP备10202437号-1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