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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评议了我市粮食部门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市政府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坚持严格执法,积极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突出示范引导,着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多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也存在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监管内容覆盖还不够到位;监管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乡镇职能设置还不够健全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努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不诚信商贩的公示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的渠道,形成对群众投诉和举报快速反应的协调机制,提高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二要不断强化监管职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地位,完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明确对小作坊、小摊贩等生产经营单位及保健品的监管主体。要健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职能,建议明确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并在制度上保障人员、经费落实。要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各相关部门互相备案、协商办理机制,确保把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准入关。
三要着力整合监管资源,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要搭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统筹利用各条线部门的检测设备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议在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豆制品集中加工点等大型市场,设立综合检测点,进行源头检测。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要进一步扩大快速检测的范围,提高检测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四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营造食品安全环境。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出售、使用高毒农药、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快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加大对“白条肉”品质的监管,规范“问题肉”的遣送、处理办法。要进一步整治部分城郊结合部的饮食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工厂食堂的日常巡查力度,保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五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提升整体监管水平。
会议对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法》总体情况表示满意,同时要求市政府于明年6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关于我市粮食安全专项工作的评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粮食部门坚持把保障粮食市场有效供给、保持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粮食工作的基本任务,全力抓好粮食安全工作,粮食储备机制日臻完善,粮食保供工作措施有力,粮食流通市场规范有序,粮食安全监管扎实有效,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日常消费对粮食的需求,为加快推进幸福江阴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本次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我市粮食部门粮食安全专项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综合评定为满意。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粮食安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应急保供能力有待提高、粮食仓储设施有待改善、粮食产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为此,会议建议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要巩固与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购销战略合作关系,调整优化仓储布局,加快粮食仓储中心库和次中心库建设,扩大粮食储备规模,完善粮食吞吐调节机制和轮换机制,建立库存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粮食应急保供网络建设,增强粮食调控能力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
2、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社会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培育一批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龙头企业。加强与中粮、中谷等驻澄大型国有粮食企业的合作,盘活整合粮食企业资源,扶持发展粮食批发市场,健全粮食流通网络,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推进粮食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和扰乱粮食市场行为,确保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实现对粮食质量和流通的全过程监管。
同时,会议就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把粮食安全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粮食安全工作。
二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控制土地征用规模,绿化要不占或少占农田,坚持做到“占补平衡”,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基本稳定。
三要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要加大支农惠农工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要加强粮食安全应急保供体系建设。要从政策、土地、资金上加大对粮食仓储、流通市场、产业发展、应急加工点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快粮油批发市场建设,健全粮食安全预警机制,不断提高粮食应急保供能力。
会议希望被评议单位要对照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对需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或需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及时汇报,当好参谋,推动解决。市政府要加强对被评议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做好协调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会议要求被评议单位于明年2月份向常委会会议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