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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批准《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产业发展暨结构调整规划》的议案
(信息时间:2010-07-23)  点击量:
 

市人大常委会:

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编制完成了市域空间管制及可持续发展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开发区域”的概念,这是在基于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寻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市永续发展留足生态空间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编制的《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产业发展暨结构调整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101次常委(扩大)会讨论通过,明确了不开发区的区域范围、发展愿景和内涵等内容。为了确保这一规划持续稳定有效实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一、坚定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发展战略。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是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自然生态保护和开发并举、发展和引导同步为指导,以生态功能为主体功能,经济、社会、生态协调、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区域。不开发区域战略的实施,可使江阴市留足生态空间、提高全市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江阴市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实现双赢,体现在保护中开发、调整中发展的理念。

二、确定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四址范围。本次规划的不开发区域为顾山、长泾、祝塘、徐霞客、青阳、月城等6镇约20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的区域,占全市面积的五分之一,约占澄南六镇总面积的二分之一。不开发区域在空间上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核心区域、一般区域。同时,设定澄南六镇的其它区域为不开发区域的周边区域。

1、核心区域(禁止开发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分别为徐霞客镇和青阳镇部分区域共同组成的农业产业园核心区(20平方公里)、徐霞客镇南侧马镇社区的霞客故里生态旅游核心区(8.7平方公里),马镇和祝塘文林社区共同组成的生态湿地区(11.3平方公里)。核心区域为禁止开发区,区内禁止所有工业、房产开发等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影响的建设活动。

2、一般区域(控制开发区)。面积160平方公里左右(200平方公里扣除核心区域40平方公里)。一般区域为控制开发区,区内禁止一切新建工业活动,控制商贸服务业发展。主要是以农田和湿地等生态资源为主,包含一些居住社区、农村居民点以及部分适当保留的企业,内部重点考虑产业的控制性和选择发展。

3、周边区域(优化发展区)。面积178.6平方公里(六镇面积378.6平方公里扣除200平方公里)。周边区域为优化发展区,是各镇的工业集中区、集镇建设区和集中居住区,属不开发区域的“缓冲区”、“过渡区”,内部重点考虑工业和集镇未来产业的发展与调整,以产业的优化发展为重点。

三、设定江阴市南部不开发区域发展目标。要通过10年左右的调整与发展(2010年至2012年为调整实施阶段、2013年至2015年为完善优化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为全面提升阶段),将不开发区域核心区域的开发强度由目前的11%调整到7%以下(需退出面积2400亩),一般区域的开发强度由目前的12.5%控制到10%左右(需退出面积6000亩),周边区域的开发强度低于全市面上5个百分点,今后整体控制在30%左右。使不开发区域成为江阴市在苏南地区率先走出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空间生态化布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在新一轮经济转型发展中的重要试验区、示范区和样板区。

请予批准。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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