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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概述
(信息时间:2014-02-26)  点击量: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至24日上午举行(1月21日下午大会报到),正式会期2天半。出席会议的代表应到393名,实到381名。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委各部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群众团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澄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无锡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领导;有关基层人大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主任科员;往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政协主席;出席市政协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代表于1月21日下午报到。下午1∶30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中共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周铁根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主持。下午2∶15各代表团召开代表团会议,传达团组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代表小组组长,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酝酿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熟悉大会须知和作息时间,征求大会议程(草案)、日程安排(草案)意见。下午3∶30进行预备会议,通过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以及宣布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大会共举行三次全体会议。1月22日上午9∶00大会正式开幕,听取市人民政府市长沈建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江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江阴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加快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决议和江阴市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代表审议。23日上午9∶00,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立新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洪平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4日上午9∶00,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大会听取了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耀清所作的财政预算审查报告;听取并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敏所作的议案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江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江阴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共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周铁根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共举行三次主席团会议。21日下午预备会议期间,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推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各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通过大会日程安排、大会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关于议案、质询案、罢免案和建议截止日期的决定。23日上午第二次全体大会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汇总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议案决议执行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的审议意见,讨论提交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下午4∶30,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汇总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的审议意见,讨论通过财政预算审查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

 

大会期间,大会组织代表分组讨论各项报告及各项决议(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于1月22日下午和23日下午召开会议,讨论提交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讨论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建议,提出议案审查报告(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于23日下午召开会议,讨论和提出财政预算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63件(含改作建议办理的议案3件)。其中:经济转型发展方面13件;城乡建设方面39件;生态环境方面24件;民生保障方面45件;社会治理方面27件;机制体制改革方面13件;其他方面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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