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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2年度财政同级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3-11-08)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

现将我市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2年度同级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市财政局及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分解落实,迅速整改,不断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水平,确保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效益。市审计部门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就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与审计回访。从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督促下,各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实以及装备贴息专项资金指标结余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市财政部门认真清理政府专项资金政策,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政策资料库,严格按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编制2014年政府专项预算,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执行进退机制,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内容,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审计报告反映的2012年未实施、指标全部结转2013年的政府专项资金,市财政局经过清理、核实,将2013年实施完毕的2012年政府专项资金指标结余共计5409.80万元收回。另外,2013年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已按《江阴市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342号)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明细预算和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年终结余一律收回财政。审计指出装备贴息专项指标结余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后,市财政局已将结余指标3105.74万元收回。

(二)针对部分人员经费结余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查找原因,发现主要是由于部分单位前两年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调整以及发放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时因临近春节,来不及办理预算追加,先用公用经费垫付,之后财政下达的人员经费就形成结余,实际为公用经费结余。今后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不准再发生垫付情况。市财政局将于2013年年底统一进行清理,按规定收回或结转。

二、关于20112012年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江苏云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8.64万元的问题,市民防局承诺将密切跟踪,在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单位进行补收。   

三、关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经济实体脱钩未按规定时间推进以及部分歇业清算单位人员未得到妥善安置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澄委发〔201239号)和《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1242号)文件精神,正在按照明确的脱钩工作步骤、方法、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稳妥的推进中。

1、歇业清算单位。45家歇业清算单位中有17家单位完成工商注销,有4家单位工商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有21家单位已完成审计,国资办正督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工商注销。尚有3家单位待清理,其中:规划局下属规划设计展示馆因人员安置问题搁置;商务局下属通源、华源公司因系统改革遗留问题较多,待清理。

2、整合归并单位。30家整合归并单位中有14家单位已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脱钩领导小组批复方案完成了股权整合归并,并派出董事、监事。尚有16家单位未完成,其中:交通系统7家、卫生系统4家、文广新系统2家、建设系统1家、规划系统1家、市金融办1家,经济实体脱钩方案中有明确意见暂不处理,待下一步改革、改制时作处置。

3、国资退出单位。28家国资退出单位中有25家单位均已完成国有股退出,尚有3家单位未完成,其中:利港农机配件燃料供应站因许可证过期无法经营,水利农机局于今年9月提出歇业清算方案,目前正在办理中;江阴申液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和凯宏涂料橡塑有限公司因股权纠纷,尚在核实中。

四、关于税费征管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税务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部分企业欠缴税款问题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税收征管整改工作小组,深入分析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分解责任,整改落实。一方面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实施了重点识别和推送,由主管税源分局对重点风险进行重点评估,重点管控,将大集中系统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登记的固定税源信息与纳税人税款申报数、入库数进行比对,排查有无漏申报,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估工作。另一方面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要求,成立机关实体化运作领导小组,开展了“抓税源、促增收”活动。

对审计反映的3家企业逾期未缴少缴税费767.94万元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国地税部门积极作为,强化征管举措,认真组织入库,至2013930日已入库152.88万元,尚有615.06万元未入库。其中:(1)江阴市得瑞尔物流有限公司欠缴企业所得税53.88万元。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倒闭,资产均已抵押,市国税局已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入库,现已移送税源管理部门开始税款催缴法律手续。(2)江阴桂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欠缴企业所得税561.18万元。

五、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民政府针对审计反映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公务印刷、公务卡未得到有效推广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由各分管副市长专门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加以整改。一是强化预算观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通过预算编制,全面反映单位收支整体情况,从源头上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部门预算一经批复,未经规定程序,单位不得随意调整。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率。积极推进各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82个重点政府专项已全部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核批准,于今年9月发文实施。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提高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公务印刷,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四是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监管,加快推广公务卡使用。市财政局已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制度形式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公务卡改革规定。

六、关于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第一轮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过少以及基本药物信息化程度低的问题,市卫生局、医改办召开系统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一是逐步完善社区卫生中心服务功能,逐步增加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随着第二轮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省增加了32个药品种类,无锡市增加了105个特殊用药,已基本能满足患者需求,且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由财政部门安排信息化经费,全市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物采购全部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与监管平台”统一采购。各卫生服务中心将采购目录送至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审核后,通过该平台发送至配送公司进行采购。

(二)关于201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贴息政策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政策制定不细化,申报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采取积极措施,在执行2013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贴息政策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一是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定了《江阴市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贴息)管理办法》,对政策执行中有疑义的具体问题,由经信委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项目申报标准化。统一企业申报文件的格式要求标准,在2013年项目申报时,对企业资质认定、设备投资金额计算、项目计算时间等问题,在申报文件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审核工作制度化。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统一审核口径,建立项目初审、复核、现场核查、领导审查的审核制度,规范审核表格和审核工作底稿。

七、关于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与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再次要求建设单位按《江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批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做细做实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精准度。在项目概算审批环节、资金拨付环节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准备的监管力度。对前期准备不充分,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概算,也不拨付任何建设费用。

(二)针对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环节、工程现场签证环节和结算审核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要求,强化各建设部门的责任意识。在招投标环节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前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等资料报送市财政、审计部门。经市财政、审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研究确定招标控制价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在竣工结算环节督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现场签证资料和结算资料加强审查,做到竣工结算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手续完备,签章后报送审核。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结算上报责任,从而对工程结算的高估冒算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八、关于征收(拆迁)项目评估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征收(拆迁)项目评估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将继续对征收(拆迁)项目全程动态跟踪评价、分析、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评估机构整改,规范评估机构行为。严格执行准入制度,由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业监管工作及审核力度,同时建立评估单位的诚信档案,督促拆迁评估机构认真执行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严格履行行业操守,规范评估行为,确保拆迁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成效显著。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江阴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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