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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3-09-05)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财力保障。

一、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财政支出,不在预算范围内的不允许开支;除中央、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新开增支口子。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支出追加,认真落实中央、省、无锡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降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社保、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保证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是全面推进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打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中间环节,全面推进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按照《江阴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暂行办法》对政府专项资金中事关民生、经济的重点专项资金实施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政府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科学合理编制好2014年预算。结合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在编制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的同时,按照调整后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完善编制办法,明确加强2014年单位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编制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深入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深化和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改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支付,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

二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引导企业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和行业,向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等方面投资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有效配置。按照政府所有,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分类操作的原则,在已经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资产运行的阳光化操作、市场化经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抓紧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的清理整合工作。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清理专项资金政策,建立我市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政策资料库。严格按照《江阴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2014年政府专项资金预算,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执行进退机制,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内容,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是深化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健全竞争机制制约机制。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始终将财政执法监督作为财政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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