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平台
官方微信
4月13日下午,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蔡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信息时间:2013-05-06)  点击量:
 

(2013年4月13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委托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江阴市人大代表蔡炯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函(锡检函〔2013〕1号)》和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澄检反贪强许〔201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许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对蔡炯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版权所有: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苏ICP备10202437号-1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