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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3-03-27)  点击量: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作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向大会提出了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审查,报告如下:

一、截至1月12日下午3时止,大会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件,为长泾小组勇晓华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讨论,认为该议案是长泾小组人大代表根据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要求,针对我市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个别乡镇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提出的,且将在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意见,该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二、截至1月12日下午3时止,大会未收到质询案和罢免案。

三、截至1月13日上午11时止,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72件(含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议案 1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14件;交通道路方面36件;生态环境和城乡建设方面42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37件;民生保障方面30件;政法方面9件;其他方面4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们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提出的,体现了代表们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代表意识和较高的参政履权能力,反映了代表们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强烈愿望。

这17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选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为重要建议意见,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有关机关和组织要自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改进部门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注重落实,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完毕。代表如对办理工作有意见,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承办单位反映。市人大常委会要对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市政府要将办理情况向本年度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本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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