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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2-11-16)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江阴市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议案的决议》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市政府按照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要求,遵循建管并举、分步实施、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阶段对城区过境货运车辆实施禁行,最终实现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有序环境。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室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加油站等阵地,开展“禁货专项整治”立体式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两台一报、暨阳论坛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工作动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持续依托“五进”工作,深入各重点企、事业单位,散发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开展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在滨江路沿线滚动播放滨江路整治的宣传内容,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目前,市公安部门已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300余次,深入265个专业运输企业对企业驾驶员12280人次进行宣讲,宣传车巡回宣传220次,受教育20万余人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市政府办公室已下发《江阴市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实施方案》,根据“禁货”目标,进一步分阶段细化优化了“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各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密切协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禁行工作顺利推进。市规划局负责完善江阴市客货运体系规划,配合做好渡口外迁选址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确保“两路一河”工程按进度要求推进,加快渡口外迁的报批和建设工作,做好城市快速环线的规划设计并启动建设。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管制,设置货运禁行标志,建立货车通行证管理制度。市城管局负责对禁行区域内的渣土、混凝土车辆的抛洒滴漏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相关街道负责加快推进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抓紧与企业对接、商谈,强化服务指导。

三是深化专项整治,优化交通管制。坚持以路面管控为主战场,市公安部门制定了《滨江路“禁货”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自2011年底以来,集中优势警力,全面开展新一轮“过境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市公安部门共计出动警力15000余人次,查处货车闯禁区8256起,超载1238起,超速1525起,工程车各类违法行为4902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529起,黄标车辆381起。目前,滨江路(长山大道至西外环路)早晚高峰时段已基本无货车通行,形成了路面秩序好、客车通行有序、噪声污染低的良好局面。同时,市公安部门对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工作实施后造成的部分道路阶段性流量增加进行科学的分析,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交通管制措施和分流引导方案,加大交通违法处理力度,运用全天候道路监控、交通流量监控、警力指挥调控、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等方法,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区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是加快配套建设,完善道路路网。黄田港、韭菜港两个渡口外迁是滨江路城区段“禁货”的关键,事关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大局。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目前,黄田港、韭菜港渡口迁建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市交通运输部门已就渡口迁建工作形成了实施方案,其中黄田港汽渡西移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南岸移建汽渡的工可报告也初步形成,渡口外迁工作可望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目标如期推进。江阴大道、海港大道自2012年7月18日正式开工以来,沿线9个标段及节点性工程已全面进入施工状态,完成建安投资1600多万元,二条道路将于2014年10月全面建成通车。下一步,市政府将结合“禁货”分步实施方案,切实把握好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设计优化、手续办理、拆迁清障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机制,严把进度、质量、安全关,确保各重点工程项目按时启动、高效推进、按期完工。

二、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同级审及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同级审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好财力保障。

一是加快经济转型,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产业、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加快旅游、金融保险、信息、文化体育等产业的发展速度,培育新的增长点,优化地区生产力布局,实现科学发展与财政增收的双赢。按照财政收入考核办法,落实责任,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征收积极性。组织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加强对税收执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对重点税源企业加大征、管、查各环节的联动管理,切实加强对我市百强企业等重点税源户的控管。加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的考核,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财政支出,不在预算范围内的不允许开支;除中央、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得新开增支口子;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支出追加,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降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社保、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保证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扩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范围,今年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15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达2.28亿元。扩大对2013年预算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了12个项目进行前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2013年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三公经费”公开,在编制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的同时,按照调整好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完善编制办法,并提出加强2013年单位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编制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三是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改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支付,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引导企业逐步向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等方面投资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有效配置。按照“政府所有,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分类操作”的原则,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阳光化操作、市场化经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抓紧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的清理整合工作。建立我市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政策资料库,严格按照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2013年政府专项资金预算,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健全“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市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1.对预算超收收入和超预算支出按规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财政预算调整报告。2.对多提一般预算支出按照要求作冲减原列支出,在预提费用中列支。3.对重复列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励资金作冲减2011年相应支出。对市重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已按照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批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项目前期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管理,进度款支付管理及变更管理工作。概算未经审核批准的,不予拨付建设资金;概算审批过程和资金拨付过程中发现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超过批准范围的,将责成有关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国资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1.针对审计发现的国有担保公司运营中存在的违规办理资金借贷业务等问题责令其整改并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担保公司运营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国资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国有担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2012年6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专题会议,部署全市未脱钩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要求从今年6月开始,市各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歇业清算、国资退出、整合归并”的脱钩方式,因地制宜制订各经济实体的脱钩实施方案并经市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目前,市各主办单位及原主管部门与经济实体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整改处理情况:1.严格控制政府债务举借规模,防范债务转化风险。使新增债务规模与可用财力规模相匹配,以严格控制新项目开工及项目总投资来控制债务规模扩大。同时,市政府准备采取偿债准备金、代建管理费归口拨入、注入新资产等方式,进一步集中整合国有资产、土地等有效资源,提高平台公司的创收和偿债能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2.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的管理体制。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债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债务管理的主体、有关责任以及债务统计范围加以明确,加强对举债项目计划的管理。同时,运用财政预算机制强化对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的约束,实现政府对地方债务的有效控制。

三、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信心,稳定经济增长。在召开千企动员大会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特别关注已出台政策的效应、金融风险防范、要素保障、减税减负等。深化各级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全力帮助企业做好电、煤、油、气、运等资源要素的储备和调节工作,想方设法解决新上优势项目和上市公司用地问题。稳定银行信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上争取信贷指标,探索金融产品创新,多渠道破解企业融资瓶颈。努力搭建各种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抢抓订单、抓好现有生产。

二是突出有效投入,狠抓项目建设。大力度开展招商选资,强攻央企和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动承接央企重大项目转移,力争年内再引进3-5个先进制造业龙头项目,增强持续发展后劲。继续发挥大企业集团优势,进一步做大产业规模,真正形成产业集聚高、竞争能力强、市场影响大的产业集群;同时,支持大企业集团加大资源纵向整合力度,创新商业模式,采用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做强做大。

三是加快结构调整,推进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技术含量高、有一定投资规模的技改项目,市政府将研究完善激励措施,细化奖励政策,确保完成技改投入目标。加快两化融合,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新增1家,累计达3家,试点企业新增13家,累计达29家。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在研发设计、港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信息科技等领域加快培育具有江阴特色的优势产业项目,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2%。

四是努力多办实事,提升民生福祉。稳定就业、鼓励创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制度,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农村调查失业率分别控制在2.5%和2.9%以内。积极推进城保扩面,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8.62万人,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9%。拓宽增收渠道,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2%和13%以上。不折不扣完成十件民生实事,突出抓好文化、体育、交通、教育、卫生等惠民工程,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刚性要求,加大对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的督查力度,完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年内淘汰1-2家热电企业,关停并转移三高两低企业50家,确保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四、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本着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原则,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在今年土地出让情况不太理想,资金平衡难度大的情况下,及早准备,做好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筹集方案调整预案,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认真做好到期贷款的转贷续借工作,争取部分项目贷款展期,缓解今年还贷压力。以银行贷款为主体,其他融资方式为辅开展融资工作,加大融资力度。严格建设资金拨付程序,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年度资金安排计划情况,加强建设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严格审核合同支付条款,加强对新开工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支付约定条款的审核;加强对已开工项目进度款支付环节支付比例情况和开票情况的审核。严格工程变更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设计施工图组织实施,确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原设计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在工程结算审计中不予认可。严格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基本建设规定完成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土地预审、立项申请、初步设计、概算申报等审批手续,基本落实建设资金,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将进行细化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投资规模,限额设计、限额招标、限额施工。严格控制计划外项目,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未按相关规定完善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科学制定投资计划,将开工项目的投资总额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之内,坚持突出重点、控制一般、效益优先的原则,安排项目前落实好项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供求,资金安排不留缺口,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按照保各项还款、保开工在建项目、保重点急需和控新开计划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确保政府财政资金投向合理。认真做实项目前期,对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编制可研报告,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投资规模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投资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原则上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开工项目,市发改部门不予立项审批,市财政部门不安排财政资金。确需增加新项目要严格按程序报批,重点项目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杜绝计划编制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项目概算审批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批,组织市财政、发改、审计、建设等部门对征地、拆迁前期费用进行联合会审,确保概算内容完整全面,项目投资科学合理。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通过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等措施,及早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项目代建制、跟踪审计制等规定,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和督促,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严控工程造价。对列入年度人大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和市发改部门确定的政府重点项目由市审计部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其他一般项目由市财政部门跟踪审核。

五、关于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逐条对照、积极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减排工作的信心。根据年初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及市有关部门严格把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把项目进度落实到时间节点上,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进一步完善减排联动工作机制、减排督查机制和减排考核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有利于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多渠道保证减排投入。目前,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资金,积极引导排污企业加快推进减排工程。今年,市政府还专门出台奖励措施,大力推进热电整合和电厂脱硝工程建设。继续实行重点减排工程旬调度、月督察、季通报制度,对减排指标完成较好的乡镇、街道和单位以及为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减排指标的乡镇、街道和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二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减排的氛围。充分利用“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普及环保科学知识。继续加强全民环保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节能减排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狠抓重点,深入挖掘减排工作的潜力。目前,利港电厂7号、8号机组已完成烟气旁路拆除及烟气脱硝改造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苏龙电厂1号机组目前也已调停,正在做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滨江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成。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完成年初50公里污水管网的建设计划,确保年内新增生活污水处理水量达500万吨以上。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力度,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四是优化结构,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工业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工业集中区的集聚功能与产业集中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继续加大对高能耗、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2012年,加快淘汰关停诚和皮革、东风助剂厂、百汇香料等重污染企业,加快落实永丰余造纸厂、长江纸业等沿河企业搬迁整治计划;2013-2015年,重点关停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制革、印染、化工、钢铁等“三高”企业,实现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转型。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把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规划关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项目准入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五是强化执法,不断提高污染减排的监管能力。构建全覆盖的环保监管体系与全覆盖的监测监控体系,建立专家巡诊制度。强化对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处罚到位,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火力发电厂等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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