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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2-11-16)  点击量:
 

市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关于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门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审议意见的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针对审议意见提出“坚持能动司法,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为大局服务”的建议,我院将进一步把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为服务我市创新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在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专利权纠纷和涉外案件管辖权,扩大案件受理范围,拓宽司法服务空间。积极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等商业标识的保护力度,促进江阴企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准确把握“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促进激励创新、合理配置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网络作用,扩大知识产权《信息通讯》和《工作年报》发送对象,通过风险预警和司法建议等形式,指导和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

二、针对审议意见提出“加强协作机制建设,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形成整体合力”的建议,我院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三审合一”、技术专家参与审判工作机制的改革;完善司法与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和载体;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采用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与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形成纠纷化解合力;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问题的研讨交流,统一认识和执法尺度;加强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机构的联系,帮助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我市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需求。

三、针对审议意见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础”的建议,我院将切实按照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要求,根据案件情况适当增加审判人员数量,在轮岗交流和人员调整时,注意保持审判队伍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各类培训和业务指导,强化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完善审判管理,深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升庭审驾驭和司法裁判能力,努力审理一批“精品案件”,培育具有江阴法院自身特色的“经典经验”,打造一支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精英队伍”。

四、针对审议意见提出“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环境”的建议,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继续通过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公开开庭、网络庭审直播等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园、行政事业中心及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区域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共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具体落实贯彻意见中的各项工作措施,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推进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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