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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院长 弓建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自2008年4月成立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200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54件,其中民事案件412件、刑事案件40件、行政案件2件;审结案件426件,其中判决54件、调解136件、撤诉235件、移送管辖1件。知识产权审判呈现以下主要特点:1、诉讼案件逐年大幅攀升。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及权利人维权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2008年至2011年,我院分别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8件、33件、85件和170件,2012年1-6月新收146件,同比上升197.95%。其中商标、著作权侵权案件增长最快。2、涉案领域不断扩展。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日益增强,我院所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不断丰富,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展。目前,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类型为侵害商标权、侵害著作权、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仿冒纠纷、虚假宣传和侵害商业秘密,基本涵盖了基层法院所能受理的所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类型包括: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的标识。3、审理难度持续加大。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增多、重大疑难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的形势下,涉及全市各交易市场群体性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呈“井喷”之势,且涉及商品类型广泛,形成了法院诉讼纠纷化解的新难点,如被诉侵权严重的网吧行业和娱乐行业,出现经营者与权利人情绪对立、纠纷调解难度大、裁判引导效应不明显、持续大规模诉讼风险高发等特点。4、审判质效指标运行良好。2008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高,各项指标运行态势良好。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在90%以上,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天;至今未有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也未发生当事人投诉。我院审理的多起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案件入选全国或全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如常熟“聚满仓”公司不服工商行政处罚案入选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个典型案例、李志峰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创新经济发展
主动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认真谋划、稳步推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制定出台了《江阴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满足创新主体对司法保护的内在需求。树立“地方经济亮点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的工作思路,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对全市530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培训,主动走访重点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网络,重点在江阴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着力强化“联动保护、网络联系、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互动交流”五项机制建设。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如我院向市网吧协会发出的“关于规范网吧行业著作权管理”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评为2011年度优秀司法建议;为积极服务我市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与市科技局联合举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兴产业培育”研讨会,向全市150家高新技术企业送发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和案例选编,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针对近年来我市部分超市、商场和日用品批发市场制售假冒商品多发的现象,组织法官深入市场向商户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手册,指导商户规避商标侵权风险。
(二)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标识类权利的司法保护,通过明确定额赔偿的酌定因素,提高侵权成本,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和恶意违约的制裁力度。2008年以来,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0万余元,涉及“斯菲尔”、“兴澄”、“圣凯诺”等多个江阴本地知名商标。规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有效解决权利人举证难、维权难、索赔金额计算难等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判罚和执行力度,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条件。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我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和工商局对李志峰案中案值数百万元的侵权物品进行集中销毁。积极参与国务院组织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受理刑事案件8件,判处罪犯12人,涉案金额1412万元,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578万元。完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运用同案比较、及时保全、有利比对等方法,采取集中调解、邀请行业协会调解等措施,努力促成调解结案、案结事了。今年上半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6%,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6.52 %。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并举,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立体保护。2008年以来,我院共审结40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其中有9件案件的权利人同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审结2起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均作出了维持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判决,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技术专家参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通过专家咨询、专家论证、专家出庭等方式,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的问题;选任了我市工商、科技局相关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确保办案质量。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公开,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互联网发布制度,所有生效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法院网”向社会公开。
(四)坚持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树立“精品化道路,高层次审判”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好“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高、精、尖”的特点,注重选拔法律功底好、外语水平高的法官,完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加强审判业务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法官专业知识和审判能力的强化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深造,1名法官被最高法院选送到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充分利用青年法官研究会平台,广泛开展学术讨论、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活动,2008年以来,共有4篇知识产权审判案例被最高法院案例载体录用。
(五)坚持内外联动,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建立知识产权大要案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汇报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市委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上门走访、组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活动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听取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发《知识产权信息通讯》、《知识产权审判年报》,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争取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知识产权庭加强与工商、科技、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疑难案件、通报信息等方式,保持良好互动。加强法制宣传,除了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举办系列活动外,还先后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等主题宣传活动,编写和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既提升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又增进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在我市举行第十九届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开展了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获得了“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徐芝若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或行业单纯注重自身发展,忽视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和法律保护,一旦遭遇侵权,缺乏有力救济手段;少数企业及代理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大规模“拉网式”维权诉讼,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与周边地区同期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相比,我院在受理案件范围、拓展服务空间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层出不穷,特别是特许经营合同、垄断纠纷等纳入知识产权纠纷范畴,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与快速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较强,不仅要有审判人员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还需要懂得其它专业知识,这对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优化审判人员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第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积极发挥民事、刑事及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在坚持平等保护和遵循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妥善运用重点保护、有效保护和适度保护等多种保护方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精品战略,探索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建立科学的裁判标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在市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专利权纠纷和涉外案件管辖权,努力满足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
第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能力。密切关注当前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准确把握国内外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经验积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深化“司法保护联系点”工作,提升司法建议和审判年报的质量,积极探索在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地方特色产业以及纠纷易发区域开展巡回审判,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第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切实增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继续探索审判方式创新,推进“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经验做法,制定技术专家参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意见,适当扩大技术专家库的遴选范围。加强与检察、公安以及工商、版权等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端正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司法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根据工作需要,招录和培养具有多学科专业背景的复合型法官,完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结构。加强司法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公正办案、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第五,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公开,提高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实效,完善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互联网发布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继续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年报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新的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本次常委会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决议,认清形势,胸怀大局,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江阴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