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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2-06-05)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3-6月,市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专题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集市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管理节能。

1、严格节能目标跟踪考核。严格执行《江阴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优化节能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考虑价格指数和第三产业增长情况对能耗指标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市、镇、企三级节能管理网络,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把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2、建立节能协调监督机制。建立市经信委、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机关事务局等节能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制度,形成共同参与、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的监管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开展节能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今后对能耗增长过快和完成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将及时发出预警,同时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审批、核准和备案钢铁、有色金属、化工、造纸、建材及单(多)晶硅等高耗能项目,暂停高耗能项目的业扩报装和接电。

3、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监管。进一步加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网络建设,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能源管理、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能源计量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节能统计、分析、评价制度,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每月跟踪企业实际用能情况、采集节能数据,每季进行一次企业用能情况评价系统分析。进一步强化节能监察,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察审计,对其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和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按上级规定实施惩罚性电价。

4、加强其它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①建筑领域节能方面,严格建筑节能监管制度,确保新建建筑设计、施工全过程执行节能标准。今年以来,共完成939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节能审查,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区,目前敔山湾新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已获省政府批准,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C8楼、金科东方王府G03号楼、敔山湾公租房和爱家尊邸1-5#楼等4个项目通过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评审,获得了二星级设计标识。②交通运输节能方面,重点围绕客运、公交车辆发动机配置、燃油料的更新改造,驾校车辆、出租车油改气以及推广电动车、公共自行车,倡导绿色出行等方面,全力打造低碳、环保的交通运输产业。目前全市共有150辆CNG天然气空调公交车、10辆纯电动公交车投入使用,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25%;完成了500台出租车、驾培教练车的油改气任务。③公共机构节能方面,建立全市公共机构目标管理制度,发放节能目标任务书,与集中办公的部门签订节能责任书。认真贯彻各项节能标准,积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通过对机关大楼投入资金落实节能改造,普及节能灯和节水型装置,推广声控或感应开关等,年节电7.1万度、节水3万吨,先后获得了江苏省节水型先进单位、无锡市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进一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大力推进结构节能。

1、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快调整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龙头项目,加快大企业集团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信息科技、港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通过大力实施低能耗高产出项目,加速提高低碳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2、加强投资项目能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上“三高两低”类项目(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出、低附加值),拒绝高能耗传统落后产业项目的落地。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新改扩项目的能耗水平必须比2010年全市平均能耗准入水平下降20%。将节能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坚决把住投资项目源头关。

3、加大产业整治力度。继续开展对“三高两低”企业的整治活动,加快淘汰所有不符合能耗标准的高耗能在役设备及装置,不断改造提升能效水平较低的现有用能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采取各项综合措施,更大力度地淘汰落后产能,更大力度地淘汰和关闭劣势企业,为高端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加快实施“煤改气”工程,调整优化集中供热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和集中供热全覆盖。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激励措施,大力推进技术节能。

1、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对节能资金的投入力度,拓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蓄热式燃烧技术应用、余压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力系统节能、电机节能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公共机构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冶金、电力、纺织、化工、建材等五大重点耗能行业企业与年综合耗能(当量法)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攻关活动,通过节能改造降低综合能耗、提高企业效益。

2、全面推广节能新技术。加快建立我市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在全市高耗能行业中重点推广50项节能新技术。加强变频调速、动态谐波抑制、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以及高效节能型水泵、风机、电动机等调速配套装备的开发与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蓄热式燃烧、污泥造粒掺烧、节能型环保治理技术应用、染整企业节能集热技术应用、低品味余热资源回收利用、夹芯复合轻型建筑结构体系节能技术、发电机组“上大压小”等节能示范工程;推进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3、积极推广节能新机制。积极推广能源管理体系新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鼓励和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力争有5家合同能源管理中介公司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个。着力推进节能技术服务领域市场化、产业化,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为企业以及办公楼宇、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4、大力开展节能宣传。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依法节能的意识。通过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推介会、举办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班等方式,及时发布各项节能政策措施和节能技术信息,深入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在全社会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新能源汽车等节能新产品,大力倡导低碳发展理念和节能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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