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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2-06-05)  点击量:
 

2011年12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以恢复重建乡镇检察室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法律地位不够明确、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干警素质有待提高、检察宣传还需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会议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把握发展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室建设。要把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有效载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加强探索实践,把握职能定位,稳妥有序推进,注重实际效果。要以卓有成效的履职服务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为检察室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要主动融入基层,充分发挥检察室职能作用。要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在高检院确定的七项职责范围内,不断探索与我市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检察室工作模式。要立足检察职能,把握重点,统筹推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执法活动监督、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增强履职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完善机制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室工作水平。要积极构建检察室、检务工作站、检务工作联络员、检察工作联系点多位一体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理顺内外关系,正确处理好办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思路举措,着力打造检察室工作的品牌特色。

四要加强检务保障,着力夯实检察室发展基础。要从严考察选任检察室主任,选优配强检察室力量,确保人员精干、工作高效、富有活力。要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要统筹配置现有检察资源,加大对检察室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保证检察室依法独立履职、严格规范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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