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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传真电报办理制度
(信息时间:2010-12-21)  点击量:
 

第一条  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传真电报收发和管理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机关传真电报收发和管理有序进行。

第二条  认真做好传真电报收取、登记和传阅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传真电报签收、登记、传阅手续。

第三条  当天的明传电报,做到随收随办。接收后立即办理文头,及时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办。

第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收取的明传电报,要做好保密工作,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传阅、办理,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五条  认真做好传真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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