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传真电报收发和管理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机关传真电报收发和管理有序进行。
第二条 认真做好传真电报收取、登记和传阅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传真电报签收、登记、传阅手续。
第三条 当天的明传电报,做到随收随办。接收后立即办理文头,及时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办。
第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收取的明传电报,要做好保密工作,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传阅、办理,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五条 认真做好传真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