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陈卫东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子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孟龙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君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芝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