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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学习制度
(信息时间:2010-12-21)  点击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人大机关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水平,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现结合人大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力倡导深学理论、精学本职、博学相关和常学修身的良好学风,围绕培养和造就“眼界宽、胸襟宽、思路宽” 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这一目标,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

第三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江阴、和谐江阴、诚信江阴、法制江阴”的要求,突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内容的学习。

第四条  坚持一月一法和一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由办公室年初制定人大机关集中学习计划,机关同志拟定个人自学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

第五条  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采用集体通读、专题辅导、专题培训、心得交流、观看视听教材、专家授课、讲座论坛、参观考察等多种学习形式。

第六条  机关支部负责政治学习的组织安排,对口工作委员会负责专题内容学习活动的组织安排,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学习活动的记录、检查,机关全体同志做好笔记。

第七条  实施考核与激励相结合制度。大力提倡和鼓励机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自学和在职教育等学习,着力改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知识结构。办公室每年年终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个人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参加知识技能学习考试获得通过的个人,按规定报销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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