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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江阴市人大机关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时间:2017-07-31)  点击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十三、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新增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自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人大机关由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组成。办公室由综合科、宣传调研科、信访督查科、行政科、秘书科、预算监督科组成。2015年决算数据由市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产生。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在中共江阴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谋划人大工作,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市委的意图和要求行使人大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对预算调整、“七五”普法、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代表工作、换届选举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9项。认真贯彻市委人事意图,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全面推进人大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工作,对市科技局、水利农机局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
    二是探索创新有效监督机制,促进“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     常委会立足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总体部署,紧扣市委“六大战略”实施重点,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产业强市和创新驱动,对工业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开展视察调研,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扎实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探索建立开放园区、街道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首次专题听取市住建局、粮食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监督。关注生态环境质量问题,跟踪监督年度环保目标、秦望山产业园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推进情况,强化对生态文明的持续监督。积极回应社会民生关切,专题询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对城市路网规划建设、医疗机构分级诊疗、防汛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政府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等开展视察、审议,强化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常态监督。立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视察、审议刑事审判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专项评议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协助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立法调研论证等活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受理来信来访152人(件)次,强化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
    三是拓展完善代表履职平台,提高代表履职服务能力。常委会积极推动代表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的组织引领和服务保障。拓展代表参与监督途径,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列席常委会各类会议,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有序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市镇两级人大互动联动,组织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代表活动周”、“代表回选区见选民”等活动,走访联系基层群众25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39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2篇。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多元督办机制,形成领导牵头督办、人大工作机构协同催办、领衔代表全程参与的代表建议“大督办”格局,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年初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160件建议均答复完毕,“发挥江阴板块优势,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提高城市内涝应急处理能力”等一批代表建议得到较好办理推进。
    四是注重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人大干部履职担当意识,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加强人大制度完善,研究制定加强园区、街道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更加完备的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市人大内务司法、财政经济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注入了新的动力。强化对基层人大指导联系,定期召开基层人大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分片交流会,在履职议题、代表活动、规范建设等方面联动互动,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五是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去年8月,我市全面启动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作出有关决定,配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抓住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推荐确定、投票选举等重要环节,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风清气正。全市110多万选民参加选举投票,一次投票选举成功率达100%,依法选举产生了396名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和890名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大幅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为人大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各镇在近期相继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
    第二部分 江阴市人大机关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人大机关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334.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5.2万元和214.96万元,分别增长 8.88 %和10.91%。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增加换届选举经费111.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02万元。
    (一)收入总计214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48.3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75.2   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44.2万元,主要为市人大机关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代表活动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218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4.1万元,主要用于换届选举和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51.56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111.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02万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与上年相比减少21.92 万元,减少  15.26  %。主要原因是人均住房保障费用降低。
    3.年末结转和结余6.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人大机关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代表活动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本年收入合计214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8.37 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本年支出合计2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03.94万元,占82.53%;项目支出381.86万元,占17.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34.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5.2万元和214.96万元,分别增长 8.88 %和10.91%。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1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96  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增加换届选举经费111.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02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换届选举经费111.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02万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与预算相比减少26.34万元,减少  17.79  %。主要原因是人均住房保障费用降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3.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大机关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2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人大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8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增加换届选举经费111.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02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96%;公务接待费支出29.9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2015年因公出国费用17.87万元,主要是到日韩及德国进行友好交流,主要是交通费和住宿费。2016年较2015年增加17.8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0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和过路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2015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决算支出68.09万元,2016年较2015年节约52万元,主要是2016年由于公车改革,未支付机关车队租车费及驾驶员租赁费46万元(2015年标准),扣除这个因素,2016年较2015年节约6万元,较少27%,主要是厉行节约,注重管理,提高效率。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无。2015年外事接待无。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94万元,完成预算的37.43%。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级人大调研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500人次。主要为接待全国人大民宗侨委员会来澄调研等。2015年接待52批次,2800人,发生接待费39.86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9.92万元,减少24.88%,主要是接待各级来访人员减少。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8.7万元,完成预算的277.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编制2016年预算时未将人代会经费计入,人代会经费实际发生133.1万元,扣除人代会经费因素,会议费实际完成预算的11.2%。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5个,参加会议3500人次。主要为召开一次人代会、20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基层人大联席会议、一府两院联席会议。2015年会议费118.91万元,2016年较2015年增加19.79万元,主要是2016年为换届选举年,相关会议召开增加。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为换届选举年,部分培训延期。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800人次。主要为培训市代表培训、基层人大培训。2015年培训费61.88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49.68万元,减少80%,主要是培训活动减少。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96%;公务接待费支出29.9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全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2015年因公出国费用17.87万元,主要是到日韩及德国进行友好交流,主要是交通费和住宿费。2016年较2015年增加17.8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和过路费。2016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2015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决算支出68.09万元,2016年较2015年节约52万元,主要是2016年由于公车改革,未支付机关车队租车费及驾驶员租赁费46万元(2015年标准),扣除这个因素,2016年较2015年节约6万元,较少27%,主要是厉行节约,注重管理,提高效率。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无。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94万元,完成预算的37.43%。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级人大调研等,2016 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500人次。主要为接待全国人大民宗侨委员会来澄调研等。2015年接待52批次,2800人,发生接待费39.86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9.92万元,减少24.88%,主要是接待各级来访人员减少。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8.7万元,完成预算的277.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编制2016年预算时未将人代会经费计入,人代会经费实际发生133.1万元,扣除人代会经费因素,会议费实际完成预算的11.2%。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5个,参加会议3500人次。主要为召开一次人代会、20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基层人大联席会议、一府两院联席会议。2015年会议费118.91万元,2016年较2015年增加19.79万元,主要是2016年为换届选举年,相关会议召开增加。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 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为换届选举年,部分培训延期。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800人次。主要为培训市代表培训、基层人大培训。2015年培训费61.88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49.68万元,减少80%,主要是培训活动减少。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人大机关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3万元,比2015年减少   92.79万元,降低40.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都为租赁),都为一般公务用车9辆;每月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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