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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6-11-23)  来源:人大 作者:r21wa0yhdok8   点击量: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各位组成人员:

现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将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好财力保障。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保持收入平稳增长。一是支持产业强市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发展。从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抓住关键领域,找准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财政的导向职能,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等投入力度,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2016年度我市财政预算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执行国务院、省市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关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一系列举措,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策应国家税制改革,落实、分析“营改增”减税效应。继续扩大实施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和定向减税,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三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一方面,全市财税部门千方百计抓收入,有效弥补“营改增”的减税效应,确保收入平稳增长。深入研究“营改增”对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效应,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工作,积极提供完善政策的措施建议。另一方面,认真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加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征管,采取“抓大不放小”方针,严格落实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特别是加强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税源征管,早谋划早打算,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收入增长质量。四是加强预算收支分析,确保收入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测算营改增后财政分配体制调整对我市收入的影响,逐步降低政府性平台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合理调整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并及时做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力争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收支平衡。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财政支出,不在预算范围内的不允许开支;除中央、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得新开增支口子;要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社保、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署的要求,扎实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等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市级各预算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中去;定期对各类专户和各单位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清理收回的资金要统筹用于弥补刚性支出缺口和安排民生支出。三是落实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认真落实《预算法》的要求,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按照“先预事、后预钱”的原则,在进一步梳理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提前谋划事权、测算支出需求,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科学编制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提升政府统筹配置财力资源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合理申报年度预算,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突出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在市级层面上支持部分亟需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快补位、拉长短板,支持一批全市性的重大优质项目加快发展、形成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实质性改革,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预算,提前谋划事权、合理测算支出、实事求是申报,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打好基础;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时修订专项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资金一律不得支出。二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引导企业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和行业,向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等方面投资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有效配置。三是深化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检查,监督检查范围覆盖至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推动构建完善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地方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新机制。四是全面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按照中央、省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均应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预决算内容。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把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财政绩效管理考核中去。切实强化信息澄清和协调处置机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部门的预决算公开信息能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考量。五是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实行严格的预算计划和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强新开工项目资金审核,严格执行项目概算、决算制度。实行严格的举债审批制度,市本级和镇街园区每年的融资规模由市债务办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使存量债务结构在品种、时间、成本上进一步优化。年内通过发行短融、超短融、理财直融等直接融资方式新增融资30亿元。其中短融、超短融贷款利率比同期基准利率下浮30%。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今年以来我市完成政府债券置换32亿元。加强债务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债务办将在地方政府债券分配、财力转移支付等方面进行扣减。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增强计划编制前瞻性。每年十月份启动下一年的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对来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平衡方案早作研究、早日确定。对于每一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做早做实,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增强项目储备科学性。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进入储备库的重大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多方案对比,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批准入库的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次提前实施国土、规划、设计、拆迁清障等前期准备工作。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应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围绕建立项目储备评审制度,拟定相应实施细则,组织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全面推行重大项目评审论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科学性及项目建设需求和目标进行全面的论证。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根据建设急迫程度和前期工作成熟程度,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筛选。增强具体操作规范性。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前,认真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对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可研报告,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投资规模进行充分论证,做实做准项目估算,避免缺项、漏项、估算不足等问题,确保项目投资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杜绝概算超估算,决算超概算的问题发生。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规模需调整的,严格按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程序执行。拆迁、土地、规划等建设前期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和评审未达成统一意见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增强资金调配合理性。在年度计划编制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对接,明确项目实施各环节准备阶段,根据项目可实施进度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区分可开工建设、可启动前期审批、可启动征地拆迁和仍需前期论证四类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匹配相应资金,制定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在确保项目按计划时序如期进展,按时足额保障资金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建设。加强征地拆迁力度。针对拆迁难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千方百计、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迎难而上、创新举措推进拆迁,促使项目尽早落实开工条件。与此同时,澄江街道成立专门的拆迁安置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快推进“1310”工程打下坚实基础。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实行月报制度,引导督促各板块,狠抓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围绕完成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等措施,及早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项目代建制、跟踪审计制等规定,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和督促,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完善项目责任追究。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也有待严格。政府投资项目一方面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有良好资信的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来承担建设任务,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由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单位出现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企业要列入政府建设项目从业“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政府工程建设。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评议意见办理情况

市政府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担当意识,着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

(一)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积极督促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日常检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基层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加紧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量化指标、动态管理,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对工作不到位、出现较大事故的地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安全诚信约束机制,不断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对于忽视法律约束、抗拒执法、隐患屡查不改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并利用媒体平台给予公开曝光,倒逼企业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进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智能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自查自报标准和模式,突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力促隐患排查“全员化、无盲区”。全面实施重大隐患治理跟踪督查和闭环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持续推进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制订出台《江阴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工作各环节权责关系,强化相关企业、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的责任落实。在巩固成果、整治隐患的同时,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边缘领域,强化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深下去”、“严起来”。

(三)突出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始终紧绷安全之弦,重视源头治理,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突出抓好危化品、工贸冶金、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对其它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也将采取针对性安全监管措施,着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继续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委托执法、重点执法、巡回执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执法机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创新拓展安全监管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继续深化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体检”。加强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全面推广中小微企业“安全托管”。通过“专家带着查、同行帮着查、自己参与查”的“大手拉小手”方式,深化开展同行业企业交流互查,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自身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四)狠抓治本攻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程,督促企业按标准化要求常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水平,健全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努力提升科技治安水平,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强化班组、车间等一线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深入研判全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快建设沿江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深入探索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机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6年6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市人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有效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推进属地管理机制。督促各镇(街道)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澄政发〔2012〕140号)文件要求,逐步建立镇(街)、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属地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完善镇(街)年度绩效考核中小区物业管理细则,适当提高年度绩效考核城镇建设和管理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分值,督促镇(街)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矛盾快速调解机制。总结澄江街道建立的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以点带面向乡镇街道辐射延伸。继续探索实施法官进社区的成功经验,合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畅通矛盾调解渠道。

(二)加强联动,协调会办,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公安、城管、消防、物价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动执法,形成小区物业管理合力。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职能部门综合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共同商议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现“执法真空”,力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加强监管,规范行为,推动行业良性发展。一是规范源头管理。提高规划车位配比,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问题。住建、公安、消防、城管、园林、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在单项验收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查验,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避免因前期开发遗留问题造成后续物业管理中产生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健全诚信管理体系。按照《江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江阴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物管信息平台实行计分管理并信息公开,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达标创优和业主满意度测评活动,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开展诚信经营,加强持证上岗制度,不断规范服务提升水平。三是强化考核检查。各镇(街道)根据《江阴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抽查和普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行业主管部门严格企业准入门槛,加强资质审批把关,开展企业专项检查,对一些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低资质等级。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全民参与意识。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分析典型案例,正面引导业主增强法制意识和消费意识,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市各级物管工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业委会委员等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头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维护小区环境秩序。通过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动并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发挥业委会和物管会的作用。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业委会的组织筹备成立工作,把好业委会人选关,吸纳一些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组织能力强的业主参与进来。在小区不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或者业委会成立不起来的情况下,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强化镇(街)、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小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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