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定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信息时间:2016-10-06) 点击量:
(2016年9月1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决定,结合实际,对我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江阴市市、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6年12月底前选出。全市选举日定于2016年11月30日。
二、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7年1月20日前召开,依法选举产生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镇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7年1月中旬前召开。
三、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总数为401名。
四、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名。
五、全市各镇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总数为894名。
六、为加强对全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市、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各项工作,镇选举委员会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七、各街道、高新区和临港开发区分别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选区的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八、江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选举委员会、各镇选举委员会及各街道、高新区、临港开发区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