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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6-08-12)来源:人大 点击量:

2016年7月11日、1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和财政同级审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15年市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财政决算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会议决定批准江阴市2015年度财政决算。

会议指出,在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收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临港开发区预算执行率偏低;非税收入管理、国资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年末突击转移预算资金的现象;各园区、镇(街道)欠缴历次被征地农民并轨城保资金问题比上年更加突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缺位,违纪违规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执行率不够,使用过程中监管不严,存在公款私存、违规投资、未及时收回投资款等问题;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仍然较多。

会议认为,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揭示了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问题属于新问题,有些问题则反复出现,反映了制度建设和问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会议要求市政府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严肃问责,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一一对照,认真整改。同时,针对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透明财政预决算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 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性和科学性,要按照《预算法》第七十九条的要求,在今年年底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时完善财政决算报告内容;要加强开发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强化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科学编制并细化支出预算,确保预算的约束力;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实现政府专项资金和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特别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储备粮保障资金、股权投资配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综合监督机制;要加强土地收储和出让的研究,确保健康运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向财经工委报送关于重点和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情况和绩效审计结果情况的报告。

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公共管理职能。要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应对,强化财政收入组织管理,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落实责任分配,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尽快制订并完善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要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加强对国资一级、二级及以下公司运营规范性管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完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革,在改革没有完成之前,尽快出台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强监管的办法,加强人、财、物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金、资产流失;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评估公司的监管,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谨、“三超”现象突出等问题。

四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要重视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丰富审计报告公开的渠道和内容。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时,除了报告2015年度同级审整改情况外,对2014年度同级审整改落实到位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同时,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将审计整改压力传导到每一个被审计单位,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二、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会议认为,市政府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不断强化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落实;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城乡办学资源均衡;优化教师队伍,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水平;加强政策落实,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等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依然还存在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缺编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优质教师资源不均衡、编制外教师队伍管理难、民办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因此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督查,加快对薄弱学校标准化提质改造。市政府要加大对乡镇的督查考核力度,按照省、市对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建造标准,加快对华士中学、璜土实验小学等薄弱学校的改造提升,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发展的目标。

二要创新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市政府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文件精神,落实“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流动机制,促进全市区域内师资水平均衡发展,从制度上、绩效上鼓励骨干教师交流到薄弱学校,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水平。

三要着力推进,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要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加大教师年度招聘数量,逐步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对教师质量和数量的需求。要完善编制外教师的管理机制,统筹规范各镇(街道)的用工标准,严格用工程序,依法落实编制外教师的工资待遇,激发编制外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

四要深化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市政府要加快研究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尽快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体系。

三、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未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相比,也存在司法保护力度有待加大、预防帮教效果有待增强、社会支持体系有待完善、专业队伍建设有待深化等困难和问题。为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提升未检工作水平,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不断强化特殊保护理念。要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化对未检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研究把握未检工作规律特点和发展方向,坚持全面保护、双向保护、特殊保护等工作理念,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细化未检工作规程、完善“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办案模式、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健全司法衔接配套机制,全面执行好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未检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

三要着力打造社会化支持体系。要以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为依托,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制度,做实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强化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

四要深入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拓展未检职能范围,优化工作评价机制,培养专门人才队伍,注重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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