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防汛工作情况开展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6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
二、参加对象:(1)市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2)市政府分管市长;(3)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公用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邀请市人武部分管领导参加视察。
请上述对象于2日上午8︰30在市机关大楼一楼门厅集中乘车参加视察。
请市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