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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6-05-09)  点击量:
     

    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实施刑事法律和政策,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受理刑事案件7599件,审结7471件,结案率达98.3%,判处罪犯9980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84人。

    1、坚持宽严相济,强化办案效果。依法严厉打击涉黑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危害民生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毒品、赌博、危险驾驶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善处置一批敏感复杂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条件的3332名被告适用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缓刑适用率49.8%。立足审判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结案率81.7%,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718万余元,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22.7万元。加强少年审判,落实权利保障、矫治帮教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少年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2、执行程序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坚持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审判公开等原则,规范庭审程序,保障诉讼权利。共为350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11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依法对2家单位被告作出无罪判决。深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落实人民陪审员对刑事案件的参审权和监督权,借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庭审录音录像和文字录入“三同步”,2015年以来,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公开审判信息2565条,裁判文书上网1234份,庭审网络直播20期,通过召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等,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

    3、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审判质效。改革审判机制,改进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司法。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理构建8个刑事审判组合、将刑事案件划分6大类型,深化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实现审判组织团队化、类案办理专业化、案件审理精细化。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权限,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流程,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11种轻微刑事案件运用速裁机制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简化式庭审、当庭式宣判,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3天,认罪服判率达100%,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集中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和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引导审判人员坚定法治信念,激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较好顶住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压力,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运行良好。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理论实务研究,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36篇、案例27篇。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队伍保持违法违纪和投诉举报零记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队伍保障和激励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保持高位运行,2015年受案数同比2013年增加10.8%。盗窃入罪标准降低、对酒驾从严整治等导致轻罪案件大幅增加。新类型犯罪、涉众型犯罪增多,犯罪组织化、智能化程度提高,涉诉信访和舆论压力加大,刑事审判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但相应的法官职业保障和激励措施还不完善。

    二是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审法官之间、刑事庭与少年庭之间,对裁判尺度的把握还不够统一。个别案件的审理期限较长,一些法律文书还有差错,还存在再审和发改案件。在如何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是一些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庭前沟通还需加强。证人鉴定人出庭率总体偏低。刑事速裁机制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制度规范,各诉讼环节上的程序衔接还需加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侦、诉、审全程加速还有提升空间。

    三、几点建议

    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建议市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为平安江阴、法治江阴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严格依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要认真执行刑法和刑诉法,强化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刑事司法理念,做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统一。要结合治安形势和打击犯罪需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要重点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安全的犯罪,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打击行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加强违法所得追缴和涉案财物处置,增强惩罚预防犯罪效果。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量刑激励措施,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发挥刑罚教育挽救功能。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探索未成年人审判规律,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指定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犯罪,认真分析犯罪特点原因,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强化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调解、和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进庭审实质化和功能发挥,真正做到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裁判说理在法庭。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把握庭前会议功能定位,通过庭前会议交换证据目录,明确案件焦点,解决相关程序性问题,保证庭审集中顺利进行。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强证人出庭保护,推动证人出庭作证常态化。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规范举证、质证、认证活动,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持司法中立,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护诉讼权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坚持审判公开,使法庭真正成为展示司法公正的平台。

    要完善速裁工作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制度化实施体系,更好发挥速裁机制在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公正高效司法方面的优势。严格把握速裁案件条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兑现宽严相济政策,细化速裁案件量刑标准和缓刑适用条件。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保障被害人刑事速裁参与权,保护被告人选择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加强公检法司相互协调,探索与速裁机制相适应的取证规程和证据标准,落实法律援助、调查评估等制度,继续坚持专人办理、集中诉、集中审等好的做法,实现效率与公正并行、程序简化与权利保障兼顾。

    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在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的同时,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审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确保案件质量。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量刑证据法庭调查、量刑建议法庭辩论、判决书量刑说理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均衡化。完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庭审考核、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推进电子化审务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督机制,促进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优化刑事审判环境

    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情况通报、工作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就刑事诉讼中出现的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同时要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引导和制约作用,促进刑事诉讼整体水平提升。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要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形成互动,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组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刑事法律政策,传播刑事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及时准确发布审判信息,公开审判过程和结果,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增进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好特殊被告人收押、送监难、外来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问题,为刑事审判营造良好环境。

    四要充实审判力量,严格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刑事审判能力

    要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调优配强刑事审判组合,充实一线审判力量,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等活动,从严教育管理队伍,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增强大局意识,规范审判行为,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把握刑事审判特点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实务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注重提高刑事法官指挥驾驭庭审、审查判断证据、运用法律政策、预判处置风险、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等能力。加强刑事审判专门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员额制和分类管理改革,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加强职业保障,完善激励措施,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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