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陈丽英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剑同志任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响雷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曹鸣红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免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龚理坚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滨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韩仁波同志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庆红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程涛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天宏同志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建清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国甫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德润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惠兴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丽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