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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行政案件庭审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3-19) 点击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经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进行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 : 00—17 : 00。
二、参加对象:(1)市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2)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3)部分市人大代表(由内务司法工委通知落实)。
三、活动安排:14 : 00—15 : 50,旁听庭审(市法院一楼第四法庭);16 : 00—17 : 00,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市法院五楼557会议室)。
请上述各参加对象妥善安排好工作,自行前往法院,并提前10分钟进入庭审现场。
请市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