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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4-11-25)  点击量: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9月份以来,环资城建工委在常委会领导郑元、沈文华的带领下,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市发改委、农林局、规划局等部门和部分镇街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赴苏州市吴中区、昆山市等地调研考察。现将调研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创造了“江阴市节约集约用地18法”等先进经验,2012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在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上迈出了新的步伐,较好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若干意见》、《关于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全市建设用地预留区(红区)指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地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措施上要求和支持节约集约用地,特别是对工业用地的规划管理、用地审批、事后监管、存量用地盘活都进行了规范和政策引导,促进了工业用地规模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二是加强规划管控,努力实现规模总量控制。市政府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区域,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需求。规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和布局结构,基本实现了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不断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特别是在用地指标和规模不断紧缩、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开放园区、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建设用地。

    三是深挖用地潜力,积极推进用地存量盘活。2012年,市政府集中开展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建立政府收回、合作开发、期限利用、带地招商等举措,消化了一批批而未用土地,处置盘活了一批存量用地。2012年至2013年全市盘活存量土地7000余亩,今年预计还将盘活土地总量3000亩,较好地提高了土地要素市场周转率,有效解决了土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的问题。

    四是创新管理制度,提高新增用地利用效率。市政府在认真实施规划管控制度、指标计划管理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健全具体批地供地用地管理机制。一是调整完善项目准入政策,明确项目投入产出规模标准和投资强度标准;二是加强项目的“联评审”,确保优质项目落地并发挥实效;三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评制度,切实督促用足用好土地指标;四是实行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促进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建设,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作为苏南沪宁线上的重要城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是我市的基本市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全市土地平均开发强度已达40%(新桥为全市最高67%,周庄为51%),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一是发展理念存在偏差,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尚需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领导对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节约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尚未完全确立。有的镇街片面追求招商引资目标,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并热衷于向上争取指标,习惯于消耗资源外延扩张的经济增长模式。

    二是“多规”衔接不到位,刚性执行还不够有力。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是200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期限是2011—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期限是2011—2015年,各种规划修编时段和跨度相差很大,部分内容难以完全统一,“多规合一”很难得到实现。虽然规划制定时都通过了复杂的论证和审批程序,但实际贯彻执行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依然存在。某些企业集团大量囤积土地用于保值增值,土地征而不用、批多用少等闲置浪费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乱搭乱建违法用地,隐蔽“退二进三”挪作他用,更有甚者变相开发房地产。个别企业热衷建花园式企业、单层厂房,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普遍偏低。农村宅基地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旧房塌而不修、塌而不拆,违章乱搭乱建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省对我市的年度增量用地指标大幅削减,向上争取难度加大,占补平衡指标由于后备资源制约难以落实,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民生基础项目用地需求仍处在高位,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五是监管执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监管制度还需完善,个别部门责任不够落实,工作还未严格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处理。对闲置土地行为以及占多用少浪费土地现象,处置还不够有力。

    三、意见和建议

    节约集约用地是造福子孙后代,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就是要建立以科学发展观统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认识,以用地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以供地计划提升投资结构,以控制指标制约用地规模,以创新机制引导集约利用,以竣工验收强化合同履约的管理机制。

    一要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从江阴实际来看,我市的区域地理特性、经济发展现状、产业布局规模和居民生活方式、国土开发强度,都决定了再以牺牲土地资源来保发展、促发展的路肯定走不远,也走不长。全市各级政府都必须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要继续完善和改进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坚决摒弃以土地换资金、以资源换发展的传统思路,转而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科学发展观。要积极宣传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开发程度的有限性,大力倡导市民践行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和生活方式。

    二要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要重视做好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审批配套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力度,并合理控制利用土地抵押融资规模,切实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扎实有序推进“退二进三、退二优二”工作,加快“腾笼换鸟”。要认真做好低效用地的调查摸底工作,探索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方式进行盘活。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力度,建立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加快盘活空闲土地、空闲厂房,帮助急需发展的企业创造发展平台。要加强土地储备和市场调控,根据市场供需及宏观经济形势状况,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性用地。要持续加强土地利用巡查,加大土地联动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批少占多、拖延闲置、低效利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要不断健全完善“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具体做到:积极推行“多规融合”,探索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继续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尤其是对产业项目用地要完善项目准入决策咨询机制,强化项目预审会审,达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用地效率双赢的目的。继续健全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控制无偿使用土地范围,缩减划拨用地的项目类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此外,市政府要重点加强对工业大项目用地的研究,切实加强项目用地的管理工作,尝试推行分阶段确定供地数量,改变以牺牲宝贵的土地资源来吸引外来大企业投资的行为。

    四要合理开发土地利用新空间。立体开发、有效整合空间资源是解决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方面。要鼓励企业向空中发展、向空中要地,不断增加建筑密度,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方法提高土地投入产出率。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民集中居住点数量、布局和规模,严厉打击农村私自乱搭乱建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整理工作,落实以农村宅基地互换城镇保障制度方案,引导居民适当集中居住,不断挖掘建设用地指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该说是当务之急,也是历久弥新的时代主题。“守住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根红线,是国土部门也是在座各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让我们以“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的姿态,以“以二亩之壅力,合并于一亩”的智慧,争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践行者和示范者。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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