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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效果的调研与思考
    (信息时间:2014-08-01)  点击量:
     

    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决定问题,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最常用、最重要的形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决策水平和权威性。根据常委会专题调研工作安排,研究室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的带领下,对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效果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和思考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探索改进会议审议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逐步规范,明确职责要求。先后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流程、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的暂行规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在评议专项工作时增加专题询问程序的试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督议事制度,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要求和请假制度,要求分组审议时列席的政府部门都要有相关人员接受询问、听取意见,对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履职、会议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探索创新,提升监督实效。定期向委员、代表发放和寄送资料信息,依托人大网站建立“委员园地”提前发送会议材料,开发人大电子办公系统、人大QQ群等网络平台及时加强沟通,委员、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拓宽。委托基层人大联动开展重点调研,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加会前视察调研,会前调研更加全面深入。邀请与审议议题相关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等材料相应公开,审议意见更能集民意、聚民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审议形式不断创新,审议效果不断增强。

    二、影响审议效果的主要问题

    1、会前准备不够充分。一是会前视察调研不够广、不够深。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委员,能安排时间参与会前调研视察的人员不多。有的审议议题或者受时间限制,或者受人员力量限制,调研时只能针对面上现象,缺少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思考。二是材料把关不严格。监督法规定常委会会议举行前7日要将会议材料发给组成人员,但实践中由于送交材料不及时,使得组成人员消化材料、思考问题的时间有限。此外,“一府两院”送交的有些专项工作报告还存在空话套话多、实话真话少、甚至少数报告应付交差的现象。

    2、会议审议质量不高。一是审议发言质量不高。有些组成人员因为专业知识欠缺、对审议议题缺乏必要的了解,审议时或者一言不发惜字如金,或者临时思考泛泛而谈,或者怕影响和气只能讲些空话套话,导致专职委员发言多兼职委员发言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罗列现象多有针对性的深入思考的实际建议少。二是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实践中,要求列席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往往不能到会,特别是分组审议时,导致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自嘲是自说自话、自问自答、有问无答,所提建议也不能现场讨论。审议意见不能做到对审议发言的充分梳理、归纳、吸收,而是简单地变成微缩版的工委调研报告,有违实施审议意见通报制度的初衷。不少审议意见偏大求全、面面俱到,过于原则、抽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议意见的效果。

    3、督办落实效果欠佳。审议意见通报到“一府两院”后,人大督办力度不够,办法不多,这是通病;大多是一交了之,缺乏刚性制约措施。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虽然要求下次在常委会上进行书面汇报,但实际办理情况大部分都是部门工作人员在研究处理,仅限于文来文往,下次常委会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对答复情况进行深入讨论,使审议起不到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此外,由于审议意见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建议,也影响了“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

    三、提高审议质量的思考建议

    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进而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推进“一府两院”工作落实,对于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选题,提高议题确定的准度。审议议题的确定,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对能否取得审议监督实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建立议题筛选机制,在选题内容、形式、程序各个方面把好关,找准选优审议议题。

    1、议题内容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抓大事、议大事原则。议题内容要体现重大、长远、宏观和全局性,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与市委总体部署保持一致,与“一府两院”正在着力实施的重点工作形成合力。二是顺应民意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民生实事作为审议议题,确保审议议题既符合市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又顺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三是重点突出的原则。安排议题宜少而精,一般每次常委会议安排两个中心议题,有利于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发表意见,做到有的放矢、议深议透。

    2、选取议题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市委点题。根据市委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选取人大审议的重点课题。二是部门报题。由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向各自联系的“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征询,提出需要纳入人大监督的议题内容。三是代表出题。在四季度的代表小组活动中,请代表对下年度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议题安排提出建议,并将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纳入监督范围。四是开门征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信函、网络报纸发布信息等形式,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面,广纳民意,挖掘共性突出问题,列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议题。五是工作选题。将当年年初人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上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中落实效果不佳、代表多次反复建议的工作筛选出来,作为常委会审议议题。

    3、议题确定要坚持以下程序:办公室对上述形式产生的议题,进行整理汇总,交由各办事机构自行讨论调整形成初步方案;召开主任会议反复修改,确定年度审议的建议议题;印发“一府两院”、部门单位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结合修改意见形成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将草案报送市委常委会,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发文至“一府两院”及各条线部门、各基层人大,并向全体市民公开。

    (二)精心准备,提高会前调研的深度。深入细致的会前准备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关键。要把会前准备作为审议监督的重中之重,在会前学习、会前调研、材料报送等环节下功夫,创造知情机会,夯实审议基础。

    1、坚持开展会前学习。紧密结合审议议题,以集中专题业务学习培训的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专业部门进行法制及专业知识的专题辅导。建议将学习辅导内容放到人大网站,便于组成人员网上学习。

    2、认真组织会前调研。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方法、步骤、时间要求以及重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等,准确把握调研切入点。扩大调研主体的参与面,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牵头,尽可能多地邀请兼职委员和专业代表共同参加会前视察调研。综合运用多种调研方法,采取座谈调研、个别走访、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热线电话、周边考察等具体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部门企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条块兼顾、正反兼听,充分掌握整体情况,详细了解重点问题的具体情况,防止以偏盖全或粗枝大叶走过场,真正把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找深找准。

    3、严格把关会议材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相关工委要加强与被审议对象的沟通,精心撰写调研报告,并吸收主任会议初审提出的补充和修改意见,使调研报告所作评价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一针见血、所提建议合理可行。对“一府两院”或相关部门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及相关会议资料,相关工委要提前把关,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于常委会前7日报送材料。要依托人大网站“委员园地”平台,及时将有关工作报告、调研报告送达全体组成人员,以便大家提前熟悉审议内容,提前准备审议发言。

    (三)规范程序,提高会议审议的力度。提高审议质量是开展审议监督的核心,规范的审议程序和审议制度,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和保证。要从会议纪律、审议安排、审议形式等方面着手,加强规范创新,提高审议水平。

    1、强化组织纪律。要根据监督法要求,强化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专项工作制度,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应征得主任会议同意。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不得无故请假;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出缺席情况要在人大公报上公布,特别是一府两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参会情况要定期向市政府反馈;上述所有人员的年度出席情况,向人代会作书面报告。坚持人大代表、基层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鼓励其在审议时提出意见建议,扩大有序政治参与。

    2、民主充分审议。要安排足够的审议时间,明确个人审议发言时间、发言要求,确保组成人员各抒己见、大胆发言,使会议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意志。审议发言时,既看成绩,又看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作为审议的重点,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多提促进工作的建议、措施。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要按照分组安排,自始至终参加分组审议,特别是“一府两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回答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加强现场沟通,使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更加具有可行性、针对性。每组安排综合记录员作专题记录,会后汇总,把发言审议情况吸收进审议意见书。

    3、创新审议方式。一是实行中心发言人重点发言制度。事先确定2-3名参加视察调研或与议题相关的兼职委员,与常委会领导、相关工委负责人一起作为中心发言人,在分组审议时作紧扣主题、简明扼要的重点发言,引导好会议审议,不搞泛泛而谈、面面俱到,切实提高审议质量。二是实行书面补充发言制度。在会前向所有组成人员发放书面意见卡,弥补因议程安排来不及发言或充分表达,或者不方便在会上直接提出意见建议,开会时交给人大办公室并将有关内容吸纳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中。三是推进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建议增加测评次数,对所有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议题进行满意度测评,或者每次常委会安排测评一项专项工作报告。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会后与其他材料一并公开。运用好测评结果,一方面结合审议意见由职能部门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另一方面在人代会上将一年来所有的测评结果向全体人大代表公开。

    (四)多措并举,提高意见落实的满意度。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是促进问题解决、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一环,也是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最终目的。要在提高审议意见书质量、抓好意见督办落实、创新跟踪监督形式等方面做文章,切实提高审议监督效果。

    1、改进文风,提高审议意见可行性。要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由相关办事机构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审议意见初稿,办公室充分吸收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内容进行归纳整理,主任碰头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以通报形式印发承办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要注重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充分吸收和反映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内容,防止简单地用调研报告的缩减版取代审议意见书。要用简明、朴实的文字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量化标准,力倡条目式、简洁化、务实性文风,少说“正确的废话”,多开“治病的良方”,做到内容清晰、重点突出、要求明了、可操作性强,既利于“一府两院”整改,又便于人大跟踪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来追求监督实效。

    2、明确职责,抓好意见办理全过程。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市政府要明确由分管市长总负责的办理要求,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办理。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加强对办理过程的督查,对照审议意见逐一核查办理情况,确保各项建议得到处理落实。要发挥主任会议作用,选择重点议题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列入主任会议议程,将听取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作为一项制度化、经常化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再将书面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办理敷衍塞责或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发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以此切实加大审议意见落实的推力。 要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进行充分的再审议,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执行的刚性,必要时,常委会可将该议题列入下年度常委会审议内容,持续开展审议监督。

    3、强化实效,打好跟踪监督组合拳。实践证明,不断创新方式,强化监督实效,是推动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要开展追踪监督,打破“届”的观念和“年度工作任务”的概念,对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而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食品安全等事项,坚持长期追踪监督,不松懈停顿,不半途而废,直到取得监督实效。开展联动监督,对涉及全市大局的工作,采用市镇两级人大、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动“抱团”监督的办法,集体发出声音,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组合监督,对一些整改落实有难度、一时难以解决、或者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工作或问题,不简单采用一种监督方式和程序性的“一问了事”方式,而是综合运用“行使决定提要求、专题询问促履职、专项监督抓落实、述职评议明职责、代表活动造氛围、检查视察求实效”等组合形式,形成一环接一环的严密链条,督促审议意见真正取得成效。开展问责问效监督,如在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监督中,要求涉及部门严格按照审议意见,按照时效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在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时列席会议,对整改不到位、落实不得力的情况进行说明。对述职评议、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不理想的,可以由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约谈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常委会还可以作出相关决议,或启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程序。

    (五)全程公开,提高审议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推进人大常委会履职公开化,既是坚持人民主权原则、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和监督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人大监督审议实效的有效手段。要善于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特别是要利用好人大自建网站和宣传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会前、会中、会后立体化信息公开机制。

    1、实现会前公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审议议题、及时公布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兼职委员和人大代表参与会前视察调研、吸收市民各种途径反映的具体议题建议意见等形式,落实代表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2、探索会中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在报纸、网络媒体上全文刊登专题询问问答内容,探索审议现场与网上互动交流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即时报道审议工作的各项情况,将审议全程纳入代表和群众监督的视野。

    3、完善会后公开。在人大公报上公布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审议意见通报、“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会议参加对象出席情况、各类评议结果,在人大网站上公布相关工委调研报告等会议材料,在新闻媒体上跟踪报道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全面提高常委会审议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特别是对会议各类对象的出席情况、对专项工作或述职评议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要在人代会期间向全体代表公开,以更好地提高常委会审议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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