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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4-05-30)  点击量:
     

    四月份以来,教科文卫工委在倪颖伟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各类幼儿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全市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此外,我们还组织考察学习了苏州新区、 杭州下城区等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4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审议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对当时存在的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布局不够均衡合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有效促进了全市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与2011年相比较,以下几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资源总量明显增加,城区“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1年以来,全市新建中心幼儿园6所(其中4所移地新建,2所是新建中心园分园),小区配套幼儿园4所,农村幼儿园1所;改扩建中心幼儿园10所,农村幼儿园10所,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达到9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2所,部门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21所;全市3-6岁在园幼儿38682人(公办园34329人、民办园4353人)。从2013年9月开始,全市公办幼儿园均实行服务区制度和划片招生政策,3-6岁幼儿基本实现就近入园,尤其是城区划片招生后,基本满足了本地户籍家庭子女属地就近入园的要求,目前,全市有88.7%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同时,新市民子女入园享受同城待遇,全市99.3%的新市民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2、深化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意见中指出了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并提出了要将部门办幼儿园归口管理,加快推进幼儿园独立建制的建议。2013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独立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9月,全市42所公办幼儿园实行了独立建制,3所部门办幼儿园理顺了隶属关系,全部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彻底解决了过去幼儿园法人不参与管理造成的法人代表和实际管理之间责权不清的问题,这在无锡地区学前教育改革中也成为了率先实现独立建制管理体制的典范。

    3、加大创建力度,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拓展

    三年来,市政府以创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无锡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和省市优质幼儿园”为抓手,积极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至目前,全市有优质幼儿园56所,无锡市优质幼儿园20所,全市幼儿有87.8%的幼儿在省市优质幼儿园就读。2013年5月,我市创建成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4、加大扶持,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托幼机构管理的意见》,把对民办幼儿园的奖励资金纳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中,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在办园规模、人员配置、设施投入、日常保教管理等方面达到要求和优质的民办园给予奖励。2012年至2013年度,全市财政安排民办幼儿园的专项奖补经费达155万元。同时,通过民办园与省市优质公办幼儿园结对等形式,提升民办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至目前,全市民办幼儿园已由2011年的12所发展到如今的21所,其中有4所达到无锡市优质园。

    二、存在问题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市的学前教育在基础设施条件、办园水平等方面始终处于全省的先进行列,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区域重点变化以及计生政策的调整等客观因素,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的问题和矛盾,投建体制不合理、资源总量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1、投建机制不合理。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从我市的情况看,此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复杂情况,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一是目前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情况很复杂,有的属于国资,有的属于开发商,即使属于国资公司的产权也不在教育行政部门,处置权、办学权随产权属于国资公司,难以和教育总体规划协调同步;产权属房产商的,办学的主体、权利仍在房产商,要将其纳入全市幼教总体规划或收购为国有,存在着政府与开发商之间艰难的协商过程,所以出现个别小区配套幼儿园早已建成,但难以开班招生的现象,加上开发商建造幼儿园时只求其有,并不能按照幼儿园建设的特殊要求建造,导致建成的幼儿园设施也存在种种缺陷。

    2、区域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西组团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缺失较为严重,区域性入园难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城西地区有西郊中心幼儿园 、英桥国际幼儿园 、新普惠幼儿园(民办园)、新天地幼儿园(民办园)等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东方剑桥长江幼儿园由于收费高不能缓解需求矛盾),按设计容量可招生1710人,但目前已招生2029人,如西郊中心幼儿园由原来规划的 8轨24个班,目前已达10轨28班。而该地区2014年9月小班新生源约有810人,需要开27个小班,实际只能开25个班级,随着该区域新的小区迅速形成,资源不足的矛盾已经凸显。此外现有幼儿园布点少,体量大, 不符合幼儿学前教育的特点,也有违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给幼儿园管理、交通安全等带来难度。

    3、师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是专业师资明显不足。目前全市2577名幼儿教师中,仍有非专业教师389名,占总数的15.1%。而随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到来,专业教师短缺的问题将更为突出。二是城乡幼儿园师资水平严重失衡。城区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占比很高,师资水平高,而乡镇主要聘用非在编教师,公办教师比例较低。三是保教力量略显不足。全市少数公办园和大部分民办园没有配齐“两教一保”, 全市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11.5,(2013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1:7~1:9)。但从到苏州杭州等地区的考察情况看,我市的师资配备相对宽松。如杭州规定班额40人,教师配备仅1.5人。四是幼儿园教师编制属性复杂。有在编的、编外用工的以及补充用工等形式,同园同工但难以实现同酬,严重影响教师的积极性,也违反用工制度。

    4、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全市财政经费投入方式来看,我市还没有政策性的统一规定,尚未建立统一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目前我市幼儿园的经费保障形式繁多,经费预算模式大致可分为完全预算制、“以收定支”预算制、不完全预算制等形式,而预算形式的多样造成幼儿园园际之间经费保障的不均衡,影响幼儿园之间的公平竞争,也影响城乡幼儿园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公用经费的不统一,不利于整体发挥各类幼儿园的积极性,不利于城乡均衡发展。

    5、无证无照幼儿园需进一步规范整治。由于我市产业集聚的特点,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因目前户籍政策和教育就学政策必须配套实施的限制,难以进入公办幼儿园,导致民间幼托机构等社会办园形式的大量存在,而部分民办幼儿园硬件难以达标,设施不能配套,存在明显的消防、卫生安全隐患;除这类民办幼儿园外,还有大量单体规模小、条件差的看护点,无证无照,同样存在消防、卫生安全隐患等严重问题。且保教人员专业素质低、无证上岗人员比例高、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突出,难以维持正常办园秩序,办园质量更难以保障。需要政府进一步出台规范民办幼教机构的管理办法,有效解决无证园取缔难、管理难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未雨绸缪,必须从政策制定、统筹规划、拓宽投入渠道、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师资水平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我市学前教育当前存在和即将面临的问题。建议:

    1、加大幼儿教育投入,解决新一轮幼儿入园高峰的需求。随着城市建成步伐加快和新小区建成,全市教育资源总量必然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新的均衡。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逐年增加和“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的情况下,三年后将有一个入园高峰出现。据计生委统计, 2018-2020年,全市将在正常出生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多增新生入园9000多名,由此,学前教育资源容量将首当其冲接受考验,建议政府加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解决幼教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2、创新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相关政策,解决长期困扰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的问题。小区配套幼儿园“由谁建,归谁管”的难题,一直伴随着我市急速扩容的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要注重顶层设计,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主体与办园主体存在矛盾的问题,加快制定政策,做到小区开发与幼儿园建设“三同步”、“一提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提前验收配套教育设施),建议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主办、管理“三同步”,要由政府规划部门设定办园选址及规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设计,主管建设,建成后由教育部门主办和管理。这种体制,能够消弥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能节省建设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3、规范编制设计,进一步理顺幼教编制属性。要规范编制设计,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举措,科学解决编制设计问题。目前幼儿园普遍存在的“一园多编”现象,由于编制性质不同,即使同期毕业于同一所学校的幼师,薪酬待遇相差悬殊,不仅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也违反《劳动合同法》,同时容易引起权力寻租。参考周边县市,上海采用了全公办模式;杭州、苏州采用新老相结合的办法,新教师采用“另类编制”区别于公办编制,但同样列入财政供养,待遇与在编制内的基本接近,较好地解决了编外人员的待遇,有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我们认为是较好的办法。

    4、建章立制,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鉴于我市目前教育投入预算模式复杂,经费保障模式不一,建议市政府建立统一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公办幼儿园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建立切合我市实际的、统一的城乡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于民办幼儿园经费的支持,建议学习苏州、杭州等周边地区的经验,按照财政补贴公用经费与区域内招生数量相对应的办法,购买服务,保障民办幼儿园承担区域内本地户籍生源的幼教责任。

    5、分类指导,进一步促进民办园的发展。市政府要协调教育、公安、消防、房管等相关部门,组建民办幼教管理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大对民办幼教机构的管理和执法。要分类指导和管理民间办园,对于有一定规模,达到办园标准的应当给予大力扶持,按照办园标准进行审批许可,保证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条件和水平。对于规模小、数量多的幼托点,要加强对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允许在一定的过渡期内试办并逐步整改达标;对条件过于简陋,整改无望的幼托机构限期停办,直至取缔。要探索学前儿童看护点的建设,创建一批活动场所安全、卫生,能提供基本保教服务的幼儿看护点,以缓解区域人口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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